葬送在他们家里,给她们洗衣煮饭,打胎,有谁心疼过我,如果她们对生活负责一点,让家庭温馨一点,我又怎么会离开,我现在这么愁苦,没着落,不都是她们害的吗?区区九十块钱算得了什么,跟逝去的青春来比,不过是九牛一毛。我收钱,婆婆很不满意,当时我看到她的脸色变了,以后大概再也不会来了,不来才好。
下午回家,我给妈妈说了这件事情,妈妈责怪我不该收钱,她说;好歹你们也婆媳一场。我说:不收,你还想让我复婚吗?不收她们以为我在讨好她们,再去找人跟我复婚,该怎么办?母亲没有吭声,过了一会说;你大概也是太自信了,人家未必有那个打算,我说:绝对有,没有就不会进去的。
我也感到很愧疚,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薄情了,可是这事不这样做,会让人产生误会,我想以后找机会吧。以后我在街头遇到了她,或者在医院碰见了她,就给她给点钱,也算是对今天事情的一个交代,作为一个婆婆她虽然不是很好,也谈不上坏,比她儿子强多了,可是在一个家庭生活中,对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人是她的丈夫,不是婆婆。让我离开那个家的也是阿强,不是婆婆。我对阿强,也谈不上恨,只是不可能再跟他那样的人生活了。
曾经在我离婚三个月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