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需要撤除设备的,自甲方通知之日乙方须无条件撤离打印,复印等设备】。
我不知道这里所说的政策、规定指的是什么,其他原因又是什么原因。我这样一个小百姓,人家找一个小小的原因就可以打发我,那个时候我的年龄又大了能干什么呢?
哥哥说:“我也不知道好不好,想来应该是不错的,但是不能保证。”我的心情非常纠结。老黑说“你这个人呀,遇事不往好处想,许多人想进还进不去呢?我们就买个复印机,也没投多少钱,就是生意不好,打印机也有你哥哥收购,你怕什么?”
生意估计也不会差的哪里,我记得法院旁边有个打印部,人家还交两万块钱的房租都敢开,我只花五六千块钱又有什么。算了,我就蒙着头去干吧,走一步看一步吧,估计生意也不会太差。一天五十块钱应该是可以挣上的,现在迟迟不能开学,我都三个月没收入了。现在能有份工作就不错了,哪里还容我挑三拣四呢?
下午哥哥又说“法官说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也可以写,只不过收费不能太高,收个二三十元就可以了”。我想这还差不多。要只是一元一元的复印,估计是挣不了多少钱的,写个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个收上二十元,一天挣五六十元应该不成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