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了一个刚自杀的年轻漂亮女孩的尸体。
    盗窃集团成员一口咬定他们从来都是摘取了器官就走,根本不可能费事去碎尸抛尸。那肯定是其他人做的。
    蓝飞扬没办法,只好在警务通中推说追捕嫌疑犯时遭到激烈反抗,所以下手重了一些,然后说出嫌疑犯所在的地址,把这些人都丢给了专案组的王力健等人。
    经专案组对盗取人体器官的团伙成员一一审讯得知。原来,这姓白的混混和出现在博南的艳丽女子都是犯罪团伙洒出的鱼钩、诱饵。专为勾引好色的男人和涉世未深的少女,只要进了酒店或旅馆房间就趁其不备下**,然后实施人体器官盗取。再以高价黑市卖出。
    如果是有点姿色的少女一般都会惨遭先奸后摘取人体器官,赖景兰也未能幸免。
    一完事,几个人就老道的清除痕迹,迅速撤离。
    后经再三反复单独提审,面对数个疑点,其中一名要犯才承认,他一次在奸.淫过程中,曾把一个突然醒来咬他一口的打工妹失手打死,然后便将她的眼角膜和心状、肝脏都摘取了。
    事后因为害怕,便干脆碎尸,用大蛇皮袋装了,趁下半夜无人抛尸博江中……至于盗尸确实没做过。
    既然宋佳佳的尸体不是他们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