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在核定合作社成员工资之时,吴扬帆与王金玲、苏妍商量过,在云山村之前请工的基础之上加了一半的工资,也就是说合作社所开工资是原来的一倍半。当然,相对来说,这个工资还是较少。毕竟他们所工作的场所是在室外,确实是日晒雨淋的。平时不急的时候倒还没啥,在赶时间的时候,比如今年收获药百合的时候,那时候除非是实在做不了事,否则是要去做事的。那时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大部分是大太阳,温度较高,在太阳底下做事特别辛苦。
而工厂里的工人工资,当初在核定之时,是参照了沿海城市的工资,比那儿少一些。不过,这是没有加班的月工资。而去沿海打工的工人工资之所以达到那么高,是加班的结果。自己这两厂最多也就周末加班,晚上是不加班的。所以,真正说起来,是比沿海工厂工资还要高些。
在工厂里做事,就舒服在雨天不被淋,晴天不被晒,还特别稳定,每月有一笔可观的收入。
而合作社里,平时没有做事,就没有工资,是按日计算工资的。一年到头,辛苦下来,收入确实没有在工厂里做事的工人多。
也难怪他们有些想法,因为人都是较为看重利益的。何况,在他想觉得,他们终究与吴扬帆的关系要比宋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