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们约定好的。
也是时荏冉不管怎么样都要活下来的原因。
很久都没写过信了。
时荏冉提笔的时候还顿了好久,半个小时也只有那么几个字的开头:亲爱的时秦,好久不见,过的好吗? 以前看她写信开头总是亲爱的几个字,所以不知不觉的他也养成了这个习惯。
我已经十七岁了,读高二,交了很多朋友,也谈恋爱了,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孩子,我想你一定会很喜欢 他。
他叫岑意,我喜欢叫他岑毛毛虫,因为他觉得毛毛虫最酷。
咱们已经有五年没见了,很想很想你......
信很长,时荏冉从中午写到晚上。
桌上的台灯还亮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黑二叼了根火腿肠放在他面前,又抬着尾巴去了床上。
万家灯火里,有那么一盏是他点的,也是为她亮的。
时荏冉把钢笔放好,一起放进了时秦的旧物里。
纸上的墨迹最后几排还没来的及干,那句我对你的想念,你以后都不会知道,就把他这一段记忆落下了句 号。
过往真的要变成过往了。
信时荏冉打算等着和岑意一起去看她的时候再烧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