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昱昭说到做到,没过几天跟他坐上去美国的飞机,安排好了一切,只等他们两抵达丹佛。他只能从蒋昱昭跟家人打电话的只言片语里,听出来他跟家里正吵架,说要出去散心什么的。
其实对曲哲来说,这地方很无趣,曲哲所谓的会一点点,仅仅是“hello”、“sorry”的程度。蒋昱昭也不会英文,在到丹佛的两小时以后,蒋昱昭雇了位翻译,解决了他们一些基本问题,还领着他们熟悉了一阵。他们住在出租房里,每天出去四处闲逛,偶尔租车开到南佩雷特河,吹吹风闲聊着就是一个下午。
有漂亮的美国姑娘跟蒋昱昭搭讪示好,曲哲看着他手舞足蹈也无法跟人家顺利沟通的模样,会露出笑容。每到这时候蒋昱昭就只能摇头,最后跟姑娘说“I’m gay.that’s my boyfriend!”,然后指指站在一旁的曲哲。
曲哲不会辩解,只能无奈地笑笑。
他们有按照Google出来的结果去找地道的中餐馆,每天吃西餐真的很腻味;他们会晚上驱车到山野间兜风,在天亮的时候回去。
就像那句诗里写的:
“他们一连七十二小时驱车不停越过田野看看是你是我还是他发现了美景,他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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