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地方埋了。
确实是好马,通体漆黑,无一根杂色。被救回来后也知感恩,对甄未凉格外亲近。甄未凉拿起刚□□洗干净的胡萝卜递到它嘴边,边喂边抚摸它如墨的鬓毛。他本来还担心来往客人有知道这匹马或马的主人的,好在至今没有出现这样的人。
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墨水。
墨水很乖。被甄未凉一路慢悠悠牵回客栈、悉心照顾,就知道这个人是他的救命恩人。甄未凉开店腾不出时间,就很少拴住它,任由它白天在附近乱跑。但它经过训练,不会离主人太远,一个唿哨就跑回来接受主人亲昵的抚摸。
马鞍等等行头是甄未凉花了大价钱在附近城里铁匠处打造的,但因为他基本不出门,这副行头很少能见天日。
其实墨水在外面玩耍的时候已经吃够了草料,但甄未凉还是习惯给它加餐。它尤其喜欢吃胡萝卜,甄未凉为它专门种了一大片。可惜胡萝卜成熟的季节短暂,现在又不像现代有大棚蔬菜。
“掌柜在喂马?”
甄未凉早早察觉到身后那人,也就懒得回头:“嗯。”
“一看就是匹好马。”
“是啊,”甄未凉拍了拍墨水的脖颈,它把大脑袋凑到他肩上蹭了蹭,“它是难得的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