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
陶听仙眨眨眼,厚着脸皮说:“我没带,还是借用一下你的吧。我会帮你把卷子看松一点的。”
“不用。”谢寻戈摇头,表情很淡。
棉签在伤口上来回轻轻滚动,陶听仙闻言抬起眼皮:“错一个单词抄五十遍英文加翻译都毫不畏惧,你好勇。”
“两个本子我都抄过来了,一百遍算什么。”谢寻戈一脸轻松,故意忽略了想起这个回忆就隐隐作痛的右手腕。
重默一遍他估计也要错很多,不全对依然要抄,还得翻倍,谢寻戈干脆放弃挣扎。
抄两个本子的单词是他最后的自尊。
陶听仙作了个揖,手心涂的棕色碘酒在他眼前一晃:“受我一拜。”
谢寻戈:“……”
陶听仙抽出压在最下的单词卷,伤到的左手虚握成拳,按在绿色的粗糙纸张上,一张张看过。
所有规规矩矩签名里,谢寻戈签的潇洒不羁的花体连笔签名格外显眼。
这签名他从小学六年级就开始练起,当时也和他同桌的陶听仙看过无数次,她扫一眼就收回目光,acquaintance他写成了atance,陶听仙提笔画了个叉。
“十个,五百遍,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