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在场的大抵都是衣冠楚楚,其有不少白人女性,可惜,我仔细看了,最年轻漂亮的都不如鲁伊莲,跟大美妞更是差远了,叫人看了没兴致。
倒是有个穿淡蓝色晚礼服的女孩子长得不错,脸蛋和身段都颇有可取之处。
我对咸湿华这个家伙颇有好感,起码坦言自己是卖咸湿杂志的,不做作,至于喜欢吹牛逼,这对于男人来说,算缺点么?而且这家伙没架子,不像那个太子甘,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和记十三太保。
我冲咸湿华招了招手,这胖子愣了一下,果然扔下女伴凑了过来。
不错,这死胖子算是孺子可教,有机会倒是可以帮他一帮。
“怎么,有什么找老哥哥帮忙的?”咸湿华满脸笑,关键是他国语说得也不错,这家伙据说咸湿杂志的生意做得极大,还在内地买了许多号做盗版,说起来,也算是衣冠禽兽……不是,也算是化人了。
“那个穿淡蓝色晚礼服的认识么?”我指了指那穿淡蓝色晚礼服的女孩问咸湿华。
咸湿华看了一眼顿时对我挑起了大拇指,“兄弟,你的眼光真是厉害了,这是周爵士的女儿,出了名的美女,四大名媛之一。”
“名媛是交际花的意思么?”我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