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秦笙眼神亮晶晶的看着何斯言,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何斯言点了点头,主角光环之一就是招人喜欢。
秦笙作为这本书的主角真是自带亲和力,看着都舒服。
孟轲吃饭的时候,一手晃着红酒杯,眼神在两人之间来来回回的扫着。
“你说我们公司那么多人,你怎么就看上秦笙了?”
何斯言轻轻一笑,侧过脸对着孟轲问道:“我像不像他?”
秦笙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孟轲端详一下,点了点头:“你别说,有点像。”
两人的眉眼都是斯文一挂的,只是何斯言更立体,显得俊俏,秦笙偏阴柔一点,看着雌雄莫辨。
“我找他替我喝酒去,我从回国天天喝,身体实在受不了。”
孟轲笑着说:“你啊,熬过这段时间就好了,回头酒局我都跟着你,给你挡挡酒。”
“谢了。”
孟轲凝视着他的脸看了几秒,眼神不着痕迹的扫过何斯言刻意立起来的衣领,若有所思的模样,手指轻轻的在桌面扣了几下。
等着孟轲回公司了,两人坐了一阵,秦笙笑嘻嘻的侧着头问道:“言哥,我听我们老板说你和宋氏集团的宋总是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