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京城的二房给叫回来,然后将各房所有的田产铺子宅子现银收归一处,均分成四份才算公平。
    因着他们长房管着祭田和祠堂,隔几年就要一修缮,所以在分产的时候须得多拿一些,便由他们家独占三分之一,剩下的再由三家分。
    这明摆着是要占他们三房的便宜,嘴上喊着公平,可长房和四房的资产加起来也不及三房的一半,若真照他们说得那样分,三房岂不是要倒大霉。
    后来二房从京中回信,说他们一家已经搬离汴京,走前在公中支了一笔银子来京中安家,宅子田庄都在在京城,汴京的那些早就抵回公中两清了。
    他们房头一向弱势,手上的资产加起来也没多少,若是照着长房提出的法子分家,势必要占人家的便宜,所以就不去图那些家产了,只等他们几房分定,二房再回去签文书是了。
    也就是那时候,三太太对这从未碰过面的二房生出了不少好感。
    二房不贪不占,又早早离了这十分之地,哪怕长房拿重利诱惑也不为所动。
    只可惜她嫁过来的时候,二房就已经搬到京城去了,那时她就在心里暗暗地想:若是日后有机会碰面,定然要好好结交一番。
    后来还是她家老爷拿出了当年长房老祖宗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