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00文左右;都昌县农妇为乡邻纺缉、漧濯、缝补、炊爨、扫除之役,日获数十百钱,悉以付姑,日收入100文左右。这是农村人日收入水平。舒州官营酒务的杂工,每名日支工食钱二百五十文省,日工资有200多文;饶州市民鲁四公,开食品店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日所得不能过二百钱,然安贫守分,日收入100多文,不到200文;吴中也有两名市民,同以鬻鳝为业,日赢三百钱,每人每日也有100多文的收入;沧州一妇人,幼年母病卧床,家无父兄,日卖果于市,得赢钱数十以养母”,每日收入则不到100文;比较有意思的是一个叫乐生的鄂人,任水鬻于市,得百钱即罢休。以其僦屋饮食之余,遨嬉于邸戏中。既归,又鼓笛以歌,日以为常,每天赚够100文,便不再做生意,回家吹笛唱歌。所以不管是当佣工,还是在城市做点小生意,我们大宋底层人的日收入基本上在“100文”这个水平线上下浮动。再需要考虑货币的购买力。在宋代维持一个人的基本温饱,每日需要20文。100文左右的日收入刚好能够养活一个五口人的家庭。宋朝是高收入加上高消费的时代。不过宋朝物价相对较高,这些钱基本也只能满足一家几口的日常开销,所以底层的官员连一般老百姓的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