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块。”
这是庄景安有生之年买过的最便宜的一双鞋。
可他身侧的女孩儿撒着人字拖走得却很欢腾,好似穿着万八千的高定似的昂首挺胸,走了没多远,哼着小曲挽上了他的肘弯。
庄景安低头看她,穿平底鞋比他低了一头的辛懿抬眼,一双狐狸眼映着夜市的点点灯火,他在那双眼睛里看见了另一个自己,那么温柔的自己。
庄景安手抄在裤兜里,胳膊上挂着她纤细的手腕,两个人并肩走在街头,来来去去的情侣、老夫妻说说笑笑,他们俩混迹其中,没有半点与众不同。
“带你去个地方。”
辛懿觉得前所未有的安逸,也许是因为揍了耿重年,也许是因为某人“送”的鞋,也许是因为挂着他的胳膊让她觉得分外安心……
总之,别说去个地方,就是叫她翻山越岭,此刻也毫无怨言。
可庄景安没想带她翻山越岭,他领着小姑娘走了两条街,又拐进了小巷,巷子两边都是拆了一半的危房,看起来已经没有人住了。
他们走过的时候,偶尔有被惊动的野猫从废墟上轻盈跃过。
终于看见灯光,前后都是拆了一半的房子,却突兀地出现了一间小食店,老式灯泡挂在门口,散着昏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