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是兔妖 > 正文 第十四章清纯可人的我
    字数:2八更新时间:2007-06-0911:06
    初四~~初五~~初六~~
    天啊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度日如年了,这日子慢得真的像乌龟爬一样。
    本来我和夜一是准备比赛一结束就立刻去找风灵的,结果嫦娥听说我不愿意接拍月宫的广告居然要和我打官司?这时我们才知道早在参加比赛的时候我们每个参赛者就已经签了一份合约,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大赛胜出者必须和月宫签订为期三年的广告合约,如有违约,罚款100(此处省略n多个0)天币。
    这摆明了是欺诈消费者嘛!555555她们这是逼良为娼!这个老寡妇,我心里暗暗的骂道。
    折腾了好几天,我们总算将月宫的一切事务打理完毕,和嫦娥达成协议,给我一个月时间处理自身事务,一个月后就必须回来拍广告。
    而很不幸的,夜一变成了我的经纪人,也就是说,我每拿一块钱,他就要从里面抽走六角钱。天理何在?王法何在??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劫是什么?
    我们现在就走。
    走吧走吧。
    那我们怎么办啊?牛牛和流金异口同声地问。
    你们?嘿嘿我阴笑两声,你们就留在月宫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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