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美利坚之人气庄园 > 正文 NO.9.炸鸡配啤酒,肉夹馍配啥?
    風雨小說網,。说实在的,猪肉在欧美国家的人均消费量真的不高。一般来说,除了做成培根和火腿之外,欧美人很少会在做菜的时候使用猪肉。
    觉得猪的生活习惯有些脏,先入为主的认为猪肉也不干净是一个原因,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猪肉中的肥油太重,吃起来太过油腻了一些。
    其实,肉夹馍里面夹的猪肉一点儿都不油腻,而且,那些猪肉还要先剁碎了,然后才会夹到馍里面去,也就是说,无论是从外观上看,还是吃到嘴里,肉夹馍其实都不会让人觉得油腻。
    但架不住人们会因为心理作用而心生抗拒。有可能会有一些人因为肉的香味而意动,可到了掏钱的时候,他们却又可能会因为潜意识里觉得猪肉太油腻而把钱包收回去。
    必须要想个办法,让人们产生‘这家店里的肉夹馍不会过于油腻’的印象。
    蔬菜可以解腻,要不,在肉夹馍里面加点蔬菜?就像是汉堡包里加的生菜和西红柿那样。
    这个办法显然不可取。
    陈汉,还有瑞克等人的想法是开一家中华风味的小摊,为人们准备的食物自然就应该走传统路线,保证原汁原味的天朝风味。要是真的学汉堡包一样往肉夹馍里加生菜和西红柿,那弄出来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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