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娱乐之最佳偶像 > 正文 第十二章 巫山有女
知道自己此前还是低估了格莱美的影响。最迟明天,关于他与格莱美的消息应该就会见诸于报端。虽然离格莱美已经过了将近半年时间,但它会刮起怎样的风暴还是令人期待。
    “接下来去哪?”崔茹真问。
    “去loen,我现在的经纪公司是loen,总不能还去jy占人家的练习室吧。”金炫君回答道。
    玛莎拉蒂咆哮而出,留下漫天烟尘。
    “你准备什么时候搬到宿舍去?”一边开车,崔茹真一边问。
    “啊?额……还是上次那里吗?”金炫君惊讶道。
    “当然了。难不成你还想赖在家里?也不看看自己多大人了。”
    “这个,呵呵……还是我跟你俩住?”
    “你不喜欢?”
    “也不是……没规定艺人跟经纪人必须一起住啊。”
    “确实没规定。但是我觉得我们俩住一起比较方便,我能及时照顾你。”
    “你照顾我?我觉得我能照顾好自己。”
    (大小姐你连自己都不能照顾吧。)
    “除了照顾还有监督的作用。你没忘记合同里特别的三个要求吧?”
    “什么?”
    (除了待遇好点,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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