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并不是林曼淑的目标,她要的是拿到最低刑。
所以,在最后的陈词阶段,林曼淑说道:“需要重申的是,我方当事人在警方未查明事实之前,自主前往公安局交代罪行,属于自首行为。自首后积极配合警方接受调查,认罪态度良好。我方当事人因女儿的死产生报复心理,杀害多年前害死女儿的凶手,事发后他对自己冲动的行为很后悔,才会选择自首,希望法律能给他的行为做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
审判在被告人做完最后陈述后进入合议阶段,合议庭成员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结合法律作出判决。
最后的结果由审判长宣读:“本院认为,被告人钟士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钟士林在杀手后主动自首,向警方交代罪行,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其行为构成自首……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判决如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钟士林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审判终于结束,林曼淑和沈凌珊在女卫生间相遇,不免要讨论一下刚才的审判结果。
“用绳子勒死人就不残忍了吗?你还真是能误导价值取向啊。”输了官司的沈凌珊还有些愤懑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