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钟士林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5年12月11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表明:被告人钟士林先后杀害王欣、安露、赵婕、张思佳四人……”
正式开庭后,沈凌珊宣读了公诉书,审判庭空旷且安静,使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有质感,也带着严肃的气息。林曼淑在辩护席上专注的听着起诉状。
审判按照固定的步骤进行着,其中最激烈也是沈凌珊和林曼淑正面交锋的环节就是法庭辩论了。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
关于钟士林的案子,双方在认罪问题上没有分歧,但在量刑方面一直不肯推让。检方要求判处钟士林无期徒刑,而辩方则认为刑法太重。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钟士林实施多起杀人行为,并以极端残忍的方式杀害被害人,请法院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被告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