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激烈也是最精彩的地方,就是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询问了。
法官:公诉人可以对被告进行询问了。
检察官1:请问被告,对于上述蓄意杀人罪、教唆逃狱罪是否认罪。
林曼淑:对于检方提供的所有罪名,我方皆不予认同。
检察官1:警方在被告家中搜出的刀具是你本人存放的吗?
林曼淑:是。
检察官1:据我所知,一共搜出了二十多把刀,这些刀总不能是用来切水果的吧。
林曼淑:当然不是,是用来防身的。而且,确切的说,一共藏有二十七把刀。
检察官1:防身的意思,是为了防黄安逸吗?
林曼淑:没错,黄安逸曾扬言出狱后一定会来杀了我。得知他突然从监狱脱逃之后,为了防身,才藏了那些刀。
检察官1:也就是说这些刀从一开始就是对付黄安逸的,你也知道使用这些刀具可以使黄安逸丧命。
林曼淑:你说的这种情况,需要在三个前提下才能实现。第一,我确切的知道黄安逸会来杀我;第二,在黄安逸出现的情况下,我有机会使用刀具;第三,我能预测自己能够准确的捅到黄安逸的致命处。但很抱歉的是,我没有预测能力,所以事先也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