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盛红的眼神停留在一个长得确实很帅的男人身上,足有十秒钟。
“喜欢吗?”方源苦着脸问道。
盛红笑着点了点头“喜欢。”
方源垂头丧气地说,;“喜欢……喜欢就看看吧,我不跟你计较。”
盛红一把拉住方源地胳膊“我在看他穿的那身衣服,我觉得你穿上也很好看。看你现在穿的,哪跟哪都不搭。大家都得认为我没品味呢。”
“别看了,穿衣服得看气质。李昊就是穿个七十年代的都是窟窿的白的发黄的跨栏背心儿,踩着露俩脚趾头的布鞋,抽着四块钱的大前门。从他那大宝马上下来,你们也会觉得他这是一种风格。换我穿着范思哲的外套,阿玛尼的裤子,爱马仕的腰带,普拉达的鞋,叼着古巴雪茄,从拖拉机上下来你们也只会认为我这个屌丝傻的更屌一点。”
盛红被方源逗得笑的前仰后合的。
“别笑了,在动了胎气。”
盛红努力控制着让自己别笑的这么夸张,可憋笑跟憋屎一样难以操作,越夹的紧,它们越想往外钻。还是忍不住大笑着说:“哈哈……以后……哈哈……以后你说话……说话注意啊。别逗我了。”
“行,我注意,不过今天我必须要送你礼物,不然李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