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构成侮辱罪,它要满足四个个基本条件, 第一点就是, 有侮辱他人的行为,比如说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du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 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等。很显然,从张萱丹带人一起去辱骂蒋瑶瑶的这一行为来看,该点是构成的。】
【第二点就是, 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很显然,这第二点,张萱丹带多名朋友前去侮辱的行为,有第三人在场,也是符合的。】
【第三点,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很显然,从头到尾,张萱丹侮辱的都只有蒋瑶瑶一人,就这一点,张萱丹的行为也是符合的。】
【第四点,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侮辱罪。如果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那就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而情节严重中,恰恰就有一点是: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很显然,蒋瑶瑶之所以生病,与张萱丹的行为脱不了干系,就这点来说,张萱丹的行为也是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