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铺子,连带装修和一些杂七杂八的花费,大概需要2万两银子的开支。
凌霄出一万五千两,林元朗只要拿出五千两,但是等倒挣钱了,银子对半劈。
林元朗只要前几个月将本钱还给凌霄,以后每个月直接拿分成就是。
而且凌霄还同意,他只管出银子,铺子里的事情他丝毫不管,就做个挂名老板,实际上的权利都交给林元朗。
这样弄的林元朗自然是开心至极了,等于他只要出个五千两就能再开一间铺子,不管是谁,只要不是傻蛋都会答应。
但林元朗因为当时铺子里的生意并不好,被初夏赶出来的时候,除了周氏身上的一些银子,就只有这间铺子,他家里的现银是无论如何都凑不出五千两银子的。
无奈之下,林元朗便和灵芝,以及周氏商量,将原有的这个铺子作抵押,去高利贷那借钱,大概只需要借连个个月,只要那铺子一开起来,银子立马就能还上。
也是巧的很,在林元朗打算去当铺抵押铺子的时候,竟然在镇上看到一个新开的当铺,利息比一般的铺子要低一成,而且他的铺子还能多抵押一些银子。
林元朗觉得真是自己的晕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