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俊华慌忙接过手,将杠铃掷在地上,责备她道:你这孩子怎么那么心急,至少也应该先热个身,万一受伤怎么办?
呼烫手山芋终于甩了出去,张美仪直接坐在地上喘气,顺手抹了把额头:累死我了。
成俊华笑了两声,眼眸中晃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欣喜:你多重?
大概四、四十六公斤吧。
体重四十六,身高看起来一米六左右,却能将超过自己体重百分之五十的杠铃提到胸部,果然与众不同!
如果真的论天赋,这是不是就算天赋异禀?一般人能将超过自身百分之三十的重物提起就算不错的水平,但她却能足足超出百分之五十!
倒是可惜了!成俊华眼睛一会儿亮如星辰,一会儿又满满都是惋惜懊恼。
如果他能早点发现这颗明珠,对她加以严格训练,说不定再过几年她就能在奥运会上大放异彩,替国家队摘得金牌。
不过也没关系,来得及的。
这孩子细胳膊细腿儿,一看平常就不爱好锻炼,她在这么原生态的情况下就能拎起七十公斤的杠铃,稍加训练,肯定能很快追上普通运动员水平。
如果她还肯刻苦努力,下下届奥运会她大概就可以踏上奥运会的征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