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速度不慢。
他们巡逻的范围非常广,再往南走是一处古城遗迹,说是遗迹,不过是剩下了几根还未倒塌得柱子和断墙。
季修在前面快跑,叶肖瑾便绕远一点,想看看有没有别的痕迹。一直追到城墙跟下,季修勒住了马,在原地转着圈等着他。
“有摩托车的痕迹,看来他们有备而来,就是奔着雒艺来得,光是狼群就够雒艺喝一壶的,还有人惦记他,这趟怕是难了。”
“也说不准,他带了枪,枣红马也有经验,那群人想造个意外,也许还有机会。”季修和叶肖瑾都下了马,仔细看地上的痕迹。
“他很早就下马了,自己跑着进去的,枣红马呢?”叶肖瑾把背后有点累赘的猎枪摘下一把挂在马上,就听见季修说话,拴好马连忙跑过去看。
“枣红马识途,骑马进城不方便,他又怕狼群返回来咬马,让马自己走了也说不准,也或许是狼追着马走了。”季修也不愿意背着两把累赘得猎枪,摘下一把挂在马上,只背了一把,和叶肖瑾一起进城。
古城里没有其他人活动的痕迹,只有雒艺一个人踉踉跄跄得凌乱脚步,倒是没有血迹,希望他没有受伤。
叶肖瑾和季修怕会有埋伏,行进得很小心,像往常出任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