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喜欢,他喜欢第四排靠窗的座位,视野开阔,方便走(zhuang)神(bi)。
当时我们班有个不爱洗头的男文青喜欢我,热情洋溢地给我写情诗,《用我的热血洒满你的坟头》什么的。那次考试我就排在他后面,这意味着我们得同桌,一想到自己的坟头会洒满他的热血我就一阵鸡皮疙瘩。
当时全班只有f同学旁边有空位——他一直一个人坐——在我们那所变态的重点中学里成绩好就享有一切特权。
那简直是我人生中最勇猛果敢的一刻,我抓起书包逃到f同学旁边不由分说地坐下来。
他回头看我一眼,我还记得他当时塞着耳机在听歌。我尴尬万分地冲他笑。他就这么面无表情地看我,不说话,直到cd机里的碟片播完。
“周杰lun吗?”我跟他搭讪。那时周杰lun正当红,满大街都在放他的歌。f同学啪一下打开cd机,换碟,重新带上耳机,冷冷地说:“the?beatles。”
我们就这样成了同桌。
若干年后,回忆起这一段,我说:“你就不能对自己的新同桌友善一点吗?”
“对不起,”他十分抱歉地说,“毕竟当时谁都不知道坐下来的是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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