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会是枣儿的母亲,下一面却看清了正对着的墓碑前,几寸大的男子的遗照。黑白底色,眉目清朗泰和,眉尾既粗也厚,生在饱满的天庭下,整个面相看起来尤其温和宽厚。单看照片,这个人乔奉天不认识。淡烟色的大理石碑,贴金漆一齐竖排行楷的字,爱子季寅之墓。
人的灵光一现往往巧妙,能把相隔山河湖海的事物与记忆里的隐秘之处作以串联。
季寅就是jy,jy就是那张纸条的署名,那个署名给郑斯琦写过东西,写的“念兹在兹,无日或忘”。
原来是他?
乔奉天看郑斯琦弓腰,把手里的黄菊平放在了墓碑前。
“帅么?”郑斯琦直起身,似笑非笑地看他。
乔奉天又瞧了眼碑上的遗照,捧场地点头,“很帅。”
“这答案不标准。”
乔奉天无奈地摸了摸齐短的发梢,“很帅,但没你帅。”
“满分。”郑斯琦打了个响指,比了比墓碑,“他是我大学室友。”
话说的平平淡淡,一点儿正死生相隔的哀戚悲怆,根本就是酒席饭见的一次惯常的jiāo际引荐,下一秒就要端着就酒杯上前“叮铃”地清脆碰一个,道一句“幸会幸会”。
马上上火车了!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