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印象里,吴启智还是化肥厂的那个小工人,看到班组长都得点头哈腰的,怎么可能在京城做房地产?
吴启智现在就算手头宽松了许多,打扮也一样很不入流。
今天因为要拜访老邻居,所以倒是没穿大裤衩,老头衫了,换上了一件了蓝色的短袖衬衫,黑色的西装裤,脚下是一双革凉鞋,也就是一个最普通的路人打扮。
何鸣自己喝的是路易十三,虽然是姐夫给的,抽的是中华烟,当然也是公司报销的,一切都彰显着他的奢侈生活。
而且现在他是经理了嘛,一身打扮更是洋气,鳄鱼牌的polo衫,李维斯的牛仔裤,手上套个大金链子,脖子上还有个沉坠感极强的金项链,一眼看上去就挺爆发户的,一看就是有钱人。
所以何鸣看吴启智穿得那么普通,倒也不是看不起,就是觉得他没做房地产的实力。
吴启智也不解释,笑道:
“我当然知道京城房地产水很深,所以才要向你请教啊,要是有机会。咱们俩都是容远人,一起出来做不好吗?
你正好在京城熟,有人脉,我有脑子,两个人结合说不定是最佳组合呢!”
吴启智用开玩笑的语气道。
谁都听出来,吴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