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青砚之墨 > 正文 第76页
后我老陪你啊!青青狗腿的说,又转头朝默默喊:小孩儿,我都认识你三年了。
    墨墨正在屋里玩手机,很快回应:嗯?才三年。我感觉从小就认识你,你像我亲姐姐呢!
    这孩子什么时候学的嘴这么甜?真受用。
    宋之砚把两个姑娘送到第五大道,自己找了家咖啡馆休息。他深知如果想按时坐飞机回国,是不能陪她们逛街的。以他的身体素质,陪两个女孩子逛街,纯属自杀行为。
    青青向宋之砚保证,会把墨墨拴在身上,才被那人允许杀入商业街。
    夏戈青从上大学开始,就成了奢侈品爱好者。一个人在加拿大,购物方便,父母给的零用钱又过分充足。她像很多留学生一样,一身名牌。但是后来她发现,他们的装扮和当地人格格不入。
    加拿大人民风淳朴,不讲穿戴,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你穿的奢侈品,应该是自己挣钱买来的,所以根本没有那么年轻就拎着奢侈品的本地人。
    后来认识了宋之砚、陪他走过艰辛的日子。自己也开始工作,知道初入职场的自己,与那些名牌并不相称。从小蜜罐里长大的青青,体会到生活的不易。她渐渐对这些奢侈品丧失了兴趣。
    现在的她,已经把驴包束之高阁。此刻走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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