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当时明月在 > 正文 第36页
    明月开玩笑说:“咱们这儿的人是祖传的吃不饱,不然谁一天到晚吃这玩意儿。”丽丽姐说:“以前吃的东西少嘛,有一两肉就混点菜,一家人凑一块吃。”
    明月想想倒也是,一点肉星打不着火,裹进这小小一方的世界里,却能让全家都尝到滋味。中国人以和为贵,以家为重,最盛大不过是沾亲带故的坐一桌吃饭。
    明月十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在那之前,她关于家的概念是一尘不染,事事到位。她那有洁癖又勤快的父亲也是医生,一旦稍有空闲就与家务作伴。
    丽丽姐因此很是过过几年好日子,夫妻和睦感情甚笃,丈夫不让她为家操一点心,平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连给孩子穿衣换鞋这样的小事都不会。
    以至于年纪轻轻丧夫后,丽丽姐一下子无所适从,明月被送进了寄宿制学校,后来又辗转在叔伯家待过一两年。直到丽丽姐咬牙用丈夫去世时的补偿款买下这间小房子,母女才又住到了一起。
    那时候的明月跟丽丽姐因为多年不在一起生活而变得生疏。
    丽丽姐的恩爱丈夫虽然已经离世,但她长久以来培养出的享乐习惯却没有改变。一闲下来就爱打牌逛街,家里乱成狗窝,常年冷锅冷灶。
    明月那时正处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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