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大叔之混在娱乐圈 > 正文 四十二 赚钱了
抱怨道“这连下脚的地都没有,叫我怎么卖唱啊?”
    周芳菲庆幸火车上人多,没有给林南丢人的机会。
    李直说道“要不我在前面给你开道?”
    林南想了想说道“算了吧,如果我们横冲直撞的卖唱,说不定会被人暴揍一顿”
    杨丽荣深以为然的点头附和。
    一路上除了林南和李直不时斗斗嘴,丢丢人之外,没什么事情发生。周芳菲后悔自己没有让林南去卖唱了。
    去卖唱丢人,起码也算是门手艺,可你们现在这个算什么?粗俗不堪的痴汉吗?(呃~我是不是暴露了什么?周芳菲可没看过那些小电影)
    下了火车,直奔l省电视台去找刘晓华。
    刘晓华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几个,拿出合约,林南一看,每集居然只给2千块,40集才8万。但也够在他们小县城买套房子的了。
    刘晓华对林南解释道“因为你们都是没有名气的学生,而且几乎没有成本,所以我做主给你们每集2千块,虽然不多,但也算是对你们的付出给的一点鼓励吧。你别嫌少,等播出后如果收视率高的话,我会建议台里给你们奖励的,而且后面你们不是还要拍几十集的吗?到时候在给你们涨价”8万块对电视台来说,简直是白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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