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十几下,然后口吐鲜血,就这么晕了过去,下面那活儿已经给叮得肿得不成形了,直接卡在里面,我们后来还是拿刀子把那马蜂窝剖了,那两个大马蜂还叮在他那玩意上面呢,要不是三不要命地上去捏死了两个马蜂,只怕他这会儿早就蹬腿啦。”
刘裕怒目圆睁,狠狠地一挥拳:“刘希乐,你他娘的太过分了,不就争个幢主吗,犯得着这样把同袍兄弟往死里害?”
向靖咬了咬牙:“那刘毅看到这个,却是哈哈一笑,说什么阿寿果然是真汉子,他自愧不如,甘拜下风,这个幢主,就让给他了。”
刘裕气得满脸通红:“人的命都快没了,要这个幢主有卵用啊。阿寿就是太实诚了,要是我在,绝不至于这样!”
向靖叹了口气:“当时大家都是争红了眼,脑子一热就这样了,寄奴啊,你快去看看阿寿吧,他那样子,怕是不成了。”
刘裕自幼在京口长大,从小就出入山林之间,六岁的时候,曾经给野生大马蜂叮过,几乎送了命,那种可怕的感觉,一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在他的眼里,马蜂可是比虎狼这些大型食肉动物更凶残可怕的对手,毕竟对于大型猛兽,还可以以力御之,但对这些漫天飞舞的马蜂,却只有退避三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