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签约时都会利用法律漏洞设置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而且对一人的压榨都相当严重。特别是那些以艺人经纪为主要业务的经纪公司。
一些艺人刚出道时,五年合同几乎是最低的年限,那也也是法律规定经纪合同最长年限。但是很多艺人的合同年限实际上都超过这个时间,当然用的是一些额外的条款。
而新人刚入行的时候,很多经纪公司提成是很高的。好一些的公司,公司、经纪人和艺人之间分成比例的可以4:2:4。如果贪心一点,甚至可以达到5:3:2,或者是4:4:2。
艺人在前期主要是求名,分成比例稍稍地一些当然没问题。而且艺人开始时收入比较低,公司给与的资源对艺人至关重要,那也需要成本。
所以在低收入阶段艺人可以接受那样的分成方案。当艺人收入达到一定程度。艺人肯定会要求提高自己的收入分成比例。
只不过艺人就算成名了也需要资源。在华国,娱乐圈的资源都被娱乐公司掌握着。除非是自己做老板的艺人,否则就不得不接受公司的盘剥。
而在华国,对个人工作室的税收很高。不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缴纳经营税。再有就是那些公司会打压个人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