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属于法盲或半法盲,就比如眼前的杨棠,在他的认知中,抢银行是抢劫罪,抢包算不算抢劫罪他就有点不好判断了。
要知道,目前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周岁,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有个初三(十五岁)的学生找同学收保护费,只要有暴力、胁迫的动作或语言,都可能构成抢劫罪。当然,法律界定还有其弹性,具体案情需要具体办理,大家都懂的。
话说回来,华人都较朴素,即使再打诨撒泼的人虽是法盲或半法盲却也有个良心底线,而凭借着这个“良心”,他在犯了错犯了法时就会有朦胧的认知,知道这个事情糟糕了,但具体糟糕到什么程度,或者说犯法犯到了什么程度,他心里并不怎么清楚,只能以最通俗的那八个字量刑标准去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因此,有很多法盲生活在现代都市中却偏执地认为,他又没杀人,不存在偿命的情况。譬如,有个老几(崽儿、兔崽子、家伙)醉驾撞了车,导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他证照齐全,也没逃逸,有悔过表现,还愿意赔钱,结果最终他被判死刑,后改判无期。
为什么咧?
因为撞车过程中,有不少当地群众围观劝阻,而这个老几醉酒过度,又踩着油门进行了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