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主,就在这里安营扎寨了。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突厥莫啜部还当真摸到了这个地方。
不过吧,与志向远大实则没有多少战场经验的勿齐秃不同,莫啜和大唐交手,到现在也有十几年了。
他可是个老狐狸,油滑着呢。
说是支持友军,其实,他根本就没带出多少兵来。
充其量也就比山贼团伙的规模大点有限。
无名子这边也没有炸药这个超强助攻,单独用冷兵器硬抗,想想就不划算。
无名子当了好多年的生意人,算账已经成为习惯。这种一看就费力不讨好的小股部队,他根本不屑于用全力。
鸣沙这个地方,过去因为地盘不大,地质条件也不太理想,所以没有军戍。
灵武郡的原守军,因为沙坨忠义的战败,折损不少。李多祚主笔,收集众人,将他们调拨到了鸣沙。
七七八八算起来,也有五万人了,足够应付莫啜的侵袭。
无名子也给杜饶去了消息,远在河东道的他,想必不日就能过来汇合。
与李俊料想的不同,李多祚和无名子这一路上配合的相当默契,基本上没闹过什么矛盾。
最根本的原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