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亿?他钱从哪来?”凌易知道集团的运作方式,短时间内可支配的资金其实对于一个项目来说,其实是非常非常少的,钱不能放着,放着就代表它升不了值,所以每个集团都有自己的投资项目,所以无论是江胜天的一百二十亿,还是秦观的一百亿,都绝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动用起来的。而凌易所知道的办法中,唯一一个能在短时间内凑齐这种数量规模的资金的,就只有一个了——
“可能……把自己的集团股份,直接抵押给财团了?”
凌易眼神 闪烁。
这也是他能想到的唯一办法了。
但是,这也实在太过危险了一些。
抵押,在银行也是需要手续的,何况是百亿规模,无论是流水利息还是流程时间,都不是急需用钱的秦观和江胜天所能接受的。
所以,可供他们选择的也就只有一个了——经手华夏大陆之外的境外财团,来短时间内筹集资金。
所有人都知道短时间内大量出款或入款,都会进入备案,如果资金量太大是需要冗杂的手续与流程的。
但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什么是不能真正操作的,只要你合法。如果秦观和江胜天确实选择了凌易和栾端端所认为的那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