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三国末世录 > 第102章 金雕游隼
支以骑射见长的轻骑部队。

    尽管冯宇的斥候兵亦能骑射,但术业有专攻,在骑射这一项上,斥候距离前者的水平还差的很远。

    冯宇来到筑阳南郊的一处山坳,这里有一座新建起不久的府院,它就是猎鹰训练所,或称做鹰舍。鹰舍的人员给冯宇展示了两个猎鹰品种,金雕和游隼(猎隼)。

    因为猎鹰不属于家牲家畜,所以初始,它们是筑阳侯国从外面采购而来,而不是鹰舍附带的。尽管金雕和游隼是中原地区最常见的猛禽品种。但在系统鹰舍中训练出来的却是精品,有着普通猎鹰所没有的技能。

    其中,金雕可用于战场扑击敌人,尽管他们直接杀死披甲戴胄敌人的概率很低,但却有可能让敌人丧失战斗力甚至行动能力。

    冯宇仔细端详一只金雕,发现它爪趾上还佩戴了锋利的金属趾套。这一爪子下去绝对让人吃不消。

    那游隼虽然不是战斗品种,最多起个骚扰作用或捕猎个小型动物,但它在战场起的作用却远超过金雕,因为它可以短距点对点传信。

    尽管鸽子也能传信而且是长距的,但那得依赖鸽房这个中心。游隼却可在任意两个相距不远的位置间通信。

    前提是两个位置都得有会吹鹰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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