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买宋 > 第二百零四章 死罪脱身的办法
度。

    我们的先人认识到,“人命至重,难生易杀,气绝不续者也,是以圣贤重之”。

    人死不能复生,死刑一旦实施,便不能逆转,所以不可不慎之又慎。

    正是出于对人命的珍视,中华文明在很早时候就发育出“疑罪从无”的思 想,《尚书》说,“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宋人蔡沈对这个古老的司法原则作了一番解释:“辜,罪。经,常也。

    谓法可以杀,可以无杀。杀之,则恐陷于非辜;不杀之,恐失于轻纵。

    二者皆非圣人至公至平之意。而杀不辜,尤圣人之所不忍也。故与其杀之而还彼之生,宁姑全之而自受失刑之责。”

    我们今日的司法讲究“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但有时候两者是有冲突的,不可两全其美,只能在“可能枉”与“可能纵”中二选一,而我们的先人与现代文明国家,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宁纵不枉”。

    也就是今天常说的疑罪从无。

    所以宋朝司法接受了“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思 想,比较注意恤刑慎杀。

    虽然宋代几乎每年都会判处二三千名犯了死罪的犯人死刑,但这些死刑犯的大多数最后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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