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不得不插一句,在许多人固有的印象里,说到古代官员审案,特别是包公审案,一定是明察秋毫,威风凛凛。
一桩案子,当庭就问个清清楚楚,然后大喝一声“堂下听判”,紧接着义正言辞的宣判之后,又大喝一声“虎头铡侍候”,推出去砍了,完美撒花结局。
是不是这样?
我相信很多人都是,这也不怪大家,因为电影和电视剧都是这样演的,导致大家先入为主,习以为常。
但要说明,实际上,在宋朝,是绝对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审讯与判决场景的,除非你是无道天子,一言而决人生死。
而之所以会出现上诉场景,是因为很多人都有“包青天情结”。
没错,正是“包青天情节”,什么意思 呢,简单点来说,就是今天许多朋友说起传统的中国司法,都会习惯性的以“人治”、“缺乏程序正义”、“法理无外乎人情”等等。
然而,如果宋朝人听到这样的评价,首先就会不同意,因为宋人立制,最讲究“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也就是防止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出现独大的权力,防止独大的权力制造冤案错案。
因此特别注重司法审核,特别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