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大规模制定法律令。
昭襄王时,法令又有了进一步发展。
秦王赢政即位后,继承了秦国原有的法律令,随着封建经济、政治的发展,又制定了许多新的法律令。
所以,在统一六国前夕,秦国法律令名目繁多,而且体例和内容已经相当完备。
秦朝建立后,又陆续制定颁布了许多新的法律令。
像是1975年底发现的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中的《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是有关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
云梦秦简共1155枚,内容极其丰富。
法律令文书有《秦律十八种》:《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
《关市》、《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
《军爵律》、《置吏律》、《效》、《传食律》、《行书》、《内史杂》。
《尉杂》、《属邦》;此外还有《效律》,是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帐目有关制度的规定,其中有的已收录在《秦律十八种》中。
《秦律杂抄》包括《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