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极端不信任。
不过这种说法虽然有其可取之处,但是,作者菌认为并不尽然,除去这种做法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宋朝统治者强烈的情报保护意识。
让皇城卒与大臣共同出使或接伴,并非是某一皇帝的心血来潮,而是出于政治、军事安全的考虑。
如辽兴宗时,向宋索要关南之地,宋朝政府为此特地遣富弼使北进行交涉,并授以五书,各书所载增币数额不同,富弼留二书于宋境雄州,只持三书前往契丹,但由于辽国事先知道了富弼持有三书的信息,因此在谈判过程中,富弼“徐出一书,辽人意未厌,复出一书,至于三,辽人密探文忠箧中止有三书,遂从约”。
这里探得富弼持有三书的人,应该是辽之接伴使。
在辽方占主动的情况下,出使的结果是宋朝岁增币二十万予辽国。
同宋使负有刺探对方情报的职责一样,对方的使臣也同样肩负着刺探情报的重任。
《辽史》记载:“耶律虎古使宋还,言宋人必取河东,合先事以为备”,后“宋人果取太原”。
可见,大臣在出使或接伴的过程中,如果稍不谨慎,就有可能泄漏国家机密,对国家的政治、军事行为造成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