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史书上很难见到确切的记载,机速房是如何进行这项工作的,我们已无法考证,可以肯定的是机速房的这项职能并非凭空出现。
机速房负责处理间谍事务的职能应该继承于御营司。
虽然御营司的职责根据史料记载是“总齐军中之政”,并无说明御营司有管理间谍事务的职能,但在御营司下有御营使司激赏库“专充军书警奏间探之用”。
即此库经费专供颁降军中文书、烽火急奏及派遣间谍之用。
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当时中央的间谍事务应是由御营司全面负责的,当御营司被撤销之后,这项职责便由机速房所继承。
机速房被取消后“凡钱粮事归三省,边防、兵政归密院焉”,枢密院收回了原有权力。
机速房被废期间,所有职能由枢密院重新划分,因此枢密院应该有某一部门接管了机速房原有的处理间谍事务的工作,但由于间谍机构所肩负的特殊使命,使得他们习惯于以一种隐蔽的方式存在于历史的背后,这就给后世的研究带来了许多困难。
枢密院究竟是哪一部门负责此项事务?如何运作?
这些问题我们已无法知道,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宋朝的间谍活动是一项由政府指使的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