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 第22章 洛琳离职风波(3)
打印了。当然了,工资发放记录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二)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有些企业没有这些证明,有些企业的证明上好象没有章。那就只能想其他办法了。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这个当然要用人单位提供了,但问题是,如果用人单位根本就不承认有这个人怎么办?如果真的没有这个人,也不可能强迫用人单位提供这些表格吧。

    (四)考勤记录

    每个单位都有考勤记录,但劳动者想拿到说容易也非常容易,只要没有离职,随时都可以拿到自己的考勤记录;可一旦离职,再想拿,就不要想了。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这个证言是非常有意思的,这个证人一定是公司的员工才行,一个外人是不可能证明某人是某公司员工的。

    当张三证明李四是某公司的员工,那谁来证明张三的证言是真的呢?他是不是也要证明自己是该公司的员工才行呢?王五证明张三是该公司员工,那王五怎么证明自己就是该公司的员工呢?

    看明白了没有?劳动者如果不能在离职前收集一些能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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