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自己是本公司员工的证据,再遇到双方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离职后想起诉公司,那就有的忙了。
重要的事情再提醒一下:趁着现在没离职,想办法弄个证据证明自己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吧。以防万一,仅仅是以防万一哦。
回到正题,洛琳的案子郝好不急,反正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就行了。
但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现在没有有利的证据能够证明洛琳与环宇商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才是根本原因。
一想到这儿,郝好就有想扇自己脸的冲动。说到底还是因为年轻没经验的问题。
如果去环宇商贸之前能够先和洛琳好好的谈一下关于证据的问题,也就不会弄成这个样子;
如果那天去环宇商贸之前能够带个针孔摄像头,也不会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要知道,洛琳到环宇商贸工作不足两个月,还没有发过一次工资,银行发放记录根本就无从谈起。
洛琳怎么可能一次工资都没有领过呢?要不怎么都说无巧不成书呢。
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先工作一个月,这个月的工资要到下个月才发,也就是说,劳动者每次领到的工资,都是上个月的。环宇商贸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