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例外了。
更巧的是,环宇商贸公司发工资的日期比较晚,在那天晚上之前,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日子。而第二天,郝好就代表洛琳去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环宇商贸当然不可能再给洛琳发工资了。这又是郝好太过着急而造成的困境。
工资发放记录没有了,员工卡到有,可环宇商贸的员工卡上只有员工姓名、岗位、职务和照片,唯独缺少了最重要的公司印章,那怕是人力资源处的印章也没有。郝好只能是望卡兴叹。
考勤记录拿不出来,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环宇商贸也不可能提供考勤记录,除非司军脑子进水了。
找环宇商贸的人作证?想都不要想,那是不可能的。没有人敢冒着失业的危险,为一名前员工证明该前员工曾经是本公司的员工。那是寿星佬喝砒霜——嫌自己命长。当然,那些准备离职的除外,可谁想离职,也不是洛琳知道的啊,毕竟她才在那里待了不到两个月,人都认不全呢。
洛琳曾经拿出了毕业时的三方就业协议,问郝好能不能用,但被郝好否决了。
三方协议只能说明当时三方达成了协议,环宇商贸同意接收洛琳到自己公司工作。但是,如果用这份三方协议来证明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