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资本主义性质,但封建因素浓厚。
组织机构类似衙门,设总办、会办、帮办、提调等职。营私舞弊严重,充溢官场积习。生产效率不高,官商矛盾尖锐。
外资企业的竞争、外国银行的刁难造成巨大压力,清政府的勒索,主要是报效,窒息了企业发展的生机。
80年代末以后,已很难招徕民间资金。
90年代以后逐渐没落,有的被外国资本吞并,有的改为官商合办或官办,或改为完全商办,有的则成为官僚集团的私产。
官督商办企业吸收了私人资本,其生产也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制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又能避免封建地方势力的干扰。
它与不计盈亏的官办企业相比是一种进步的趋势。
同时,官府一般给官督商办企业以减免税款、取得贷款以及垄断经营等特权,因而在创办初期得到了“商”人的赞同,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商战论”者郑观应对官督商办就曾极力赞同,并主张采矿业“必须官督商办,各有责成”。
官督商办形式的近代民用工矿业为中国兴办资本主义工矿交通企业起了先导作用,使一向投资土地的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