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徐典史一直看热闹,没想到县丞突然问他,瞟了一眼唐承发后道:“确有此事。”
此话一出,局势急转直下,唐承发目瞪口呆,这句话对于他犹如晴天霹雳,违抗坐堂官的明令便是大罪。
“昨日分明是…。”
唐承发急切的说到一半,却又张口结舌说不下去,昨日县丞衙署的一名皂隶过来通知他,说今日可以放告,现在看来,完全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可怜唐承发开始还以为是选择讼状的把柄,其实连放告本身都是一个坑。
唐承发全然不知杨知县说不放告的事情,实际上杨知县是私下吩咐县丞的。
因为官司词讼有利可图,所以留下讼状给下任是一种潜规则,就是向接任者的让利之一,以便顺利交接其他很多不好交代的事情,所以这种事情,杨知县当然不会大庭广众的说。
当时在场的只有县丞和典史,县丞代理县事,徐典史不在其位,不会主动去找承办房叮嘱。
所以只要县丞不跟承发房说,那唐承发就不可能得到信息。
而唐承发并未经历过知县交接,昨天又接了那皂隶的口头通知,被县丞利用了机会,生生给他安了一个公然违抗坐堂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