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军事力量和扶植傀儡政权,企图军、政两手并用,迫使最高当局领导的武汉政府屈服。
由于连续作战,国战场上的日军武器、弹药、器材供应都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短缺,东京认为只有在增设兵团、休整部队、严肃军纪之后,日军才能继续进行大规模作战。
鉴于在国进行的这场战争很有可能演变成长期作战,近卫首相在议会上发表的施政演说指出:为迫使国政府屈服,以结束对华战争,必须建立国家总动员体制,也就是国家总体战体制。
日军参谋本部于2月草拟的《昭和军制建设纲要》解释道:总体战就是“倾国家的全力遂行战争”,“毫无保留地统一部署国家的全部力量,并始终指导和动用它来贯彻战争目的。使用的手段,分为武力、经济、政治和思想四个方面,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但武力是决定性力量。”很快,日本就通过了《国家总动员法》以及《飞机制造业法》、《电力管理法》等数十个与战争有关的法令,将国内生产的物资优先用于保证军需,大量民用工厂被转变为军工厂,并且决定拨款48亿日元,作为临时军事预算。
在沦陷区内,继将“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三个伪政权合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