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内政主要由组成它的十一个主要民族之间的商议所决定。当时欧洲各地民族独立思想不断发展,虽然奥匈帝国在其成立期间不断有民族起义和其它纠纷,但在它存在期间整个国家的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实现了现代化,许多开明的改革得以施行。在这段时间里,匈牙利王国与奥地利帝国组成联盟,这个联盟的德文全称是“帝国议会所代表的王国和领地以及匈牙利圣史蒂芬的王冠领地”。
奥匈帝国有三个不同的政府:匈牙利政府、奥地利政府和一个位于皇帝之下的中央政府。匈牙利和奥地利各有各自的议会和自己的首相。皇帝的权利理论上是至高的,但实际上是有限的。皇帝的中央政府负责陆军、海军、外交和对外贸易。奥匈帝国内的一些地区如贾利希亚和克罗地亚享受特别地位,它们拥有特殊的政府形式。两个地区的共同政府由一个共同部长会议组成,这个共同部长会议的成员包括三个部长(财政、军事和外交),两个地区的首相,一些大公和皇帝本人。每个议会派出一个代表团分别对共同部长会议的财政计划进行表决,这样每个地区政府对共同政府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最终共同政府的部长仅对皇帝负责,而皇帝本人有权对外交和军事政策作最后决定。两个地方政府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