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为了避嫌,知县必须避开祖籍,去外地上任,所以县令上任后面对的最严峻的问题就是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
这时候官就必须借助常年身处地域社会的地方精英—吏与乡绅的力量。
官员任期极短,纸面上是三年一换,事实上平均两年左右就会调任。
官员在任期间,基本只要能保证税收到位,没有动乱的话,其他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由于官对于本地事务一无所知,而且也没有太大兴趣,所以他们的普遍做法是“包办”,把公权力让渡一部分给吏。
吏大都是本地人,与官不同的是,吏常年呆在同一个衙门,协助不同的官员,吏大都会说官话,能跟官进行交流,他们基本是没有薪水的,只能通过官让渡过来的那部分权力来养活自己。
举个例子:假设官需要上缴五百两税银,因为他不了解地方状况,不知道谁有钱谁没钱,而且语言不通。他就只能把公权力让渡给熟悉地域社会的吏,让他来包办。
至于之后这些税银怎么交,交多少,吏自己装腰包多少,这些官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吏能按时上缴五百两,并且不至于动乱就行。
最为关键的是,这个时代,基层的权利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