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减50亩,至九品为1顷,以充官员俸禄,同时不收赋税。
此项规定才是动摇国基的存在,原因有三:一永业田可以传承后代,也就是说,官员致仕或是死了以后,他的子孙还在享受该官的待遇;二、官员升职以后,他的永业田一次又一次得到叠加;三、某个职位空缺以后,朝廷要给继任者分永业田,然后,随着他的升职又一次次的叠加给田地。
如是一来,大量田地兼并到了官员和官员的后代手中,朝廷的赋税也因此逐渐下降。到了没田分给官员的时候,朝廷又是怎么干的?降低弱势群体的标准,强势夺走百姓的田地进行重新分配。
第三、朝廷对世家和官员家中的奴婢,也按照百姓标准授予露田,此规定,纯粹是朝廷在帮世家和官员们养奴婢。而且这一类露田基本是收不回来的,这又进一步的加速了土地兼并。
早在开皇初年,苏威就意识到了土地问题的严重性。他给文帝上了一份奏疏,内容就是“户口日增,民田不足”,苏威建议“减功臣之地以给民”。意思就是将官员手中田拿出来分给百姓,他的建议遭到既得利益者严重反对,最后不了了之。
后来由于人口不断增长,从而出现“地少人众,衣食不给”的社会问题,隋文帝不得不派官员